为顺利完成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复工作,现将审判大楼消防设施设备及修复服务购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设备及修复服务。主要包含: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疏散指示标识、高位消防水箱等。2、修复工程服务。
二、询价时限
2020年4月27日至4月29日(3个工作日),每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询价方式
请将询价资料送达开江县人民法院607办公室。联系人: 于先生。联系电话:0818-8237588。
四、对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询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承诺书。
3.专业消防施工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相应资料。
4.报价书。
5.施工方案。
6.公司业绩表。
六、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开江县人民法院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