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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采购审判大楼消防设施设备及修复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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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0-04-17 09:43:42 打印 字号: | |


为顺利完成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修复工作,现将审判大楼消防设施设备及修复服务购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设施设备及修复服务。主要包含: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疏散指示标识、高位消防水箱等。2、修复工程服务。

二、询价时限

2020427日至4293个工作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询价方式

请将询价资料送达开江县人民法院607办公室。联系人: 于先生。联系电话:0818-8237588

四、对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询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承诺书。

3.专业消防施工承包资质以上(含二级)相应资料

4.报价书。

5.施工方案。

6.公司业绩表。

、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开江县人民法院网站发布。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