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中枢作用,打造“最强大脑”,对立案登记审查、内勤事务、实施大队对接、督办指挥岗位等人员职责进行科学分工,采取“六集中”方式凝聚执行工作“一盘棋”。
一是集中送达。对新收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执行文书采取“送达+调查”的方式统一送达,减轻各团队前期办案压力。
二是集中查控。成立查控组,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将执行查控与执行实施有效分离,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明确首次网络查控、冻结及传统查控期限,根据查控情况及时按审批程序对案件转办。
三是集中分流。出台“繁简分流快速执行实施办法”,建立“快速执行工作机制”,明确繁简执行案件标准,由指挥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填报繁简分类意见,报请局长确定具体结案期限后进行二次分案,分类分段集约办理执行事务性工作,将不同执行阶段同质事务有效剥离到人。
四是集中督办。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每月初对本月员额法官拟结案件作前期通报,要求简案一月内办结,繁案除需评估、拍卖、变卖或其他特殊情形中止的外,两月内办结,所有委托事项5日内办结。对流程节点即将超期及期限内未结的,由执行指挥中心发出督办函,督促团队加快办理进程,无法按期办结的说明滞后原因。
五是集中结案。采取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依托的回转办案模式,由指挥中心严控案件“进、出”关口,初步核查拟结案(特别是终本案件)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和电子卷宗的完整性,重点加强对终本案件12个重点指标的线上管理和线下检查,对符合结案程序与实质要件时,报局长审批后统一报结。
六是集中归档。明确内部“一月一归档”案卷管理目标,结合“执行案件文书材料归档要素核对表”,高标准保证电子及纸质卷资料的整体规范性,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结案卷送至指挥中心统一整理归档,通过装订人、员额法官、复核人、执行局长在核对表上四级审核签字进行卷宗要素“体检”、层层把关,形成案件管理责任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