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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法院三举措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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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20 12:39:21 打印 字号: | |

  自“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开江县法院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专项执行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彰显司法“厚度”。

  申请执行人开江县某烟花爆竹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杨某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向开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经营的烟花爆竹门市,并对相关烟花爆竹产品评估、拍卖。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未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询问后得知,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的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发生后,大量烟花爆竹没有销售出去,导致库存积压,现无能力一次性给付货款。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社区,联合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充分利用“大调解机制”,经多次调解后,申请执行人与四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亲朋好友四处筹措后,当场兑现10万元,此案顺利执行完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带来了一些困难,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被执行人经营更加困难。法院对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案件,坚持“一案一策”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执法办案不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该案执行法官谨慎采用强制措施,凸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提出执行和解方案,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强化川渝执行联动,彰显司法“强度”。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秦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秦某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场接受询问,亦未如实申报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提供线索,秦某某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一执行案件作为申请人已经进行执行程序。得到这一线索后,开江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积极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得知秦某某在该院的执行案件案款已执行到位。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委托后遂将执行案款转入开江县法院执行案款专户。通过网上流转,没跑一趟路,短短的几天时间,案件迅速办结,大大提升执行效率。2020年9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以来,开江县法院积极落实《四川、重庆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细化执行工作举措,密切开展司法联动和执行协作,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实现网上快速流转,快速办结重庆地区委托事务56件,委托办理执行事务23件,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提升了办理案件效率,有力的提升了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为成渝两地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温度”。

       熊某某与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到被执行人居住地村社调查,询问申请执行人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案执行。熊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被评定为六级伤残,因刘某某无偿还能力,致使20多万元的赔偿款未执行到分文,这使得熊某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熊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执行法官对熊某某的家庭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委员会作出对熊某某先期司法救助5000元的决定。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法院积极开展对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一是深入推进司法救助金核查工作。针对司法救助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执行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救助方式和程序。定期召开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讨论司法救助工作,将救助金发放方式由原来的年底集中发放调整为按季度分批次发放。二是丰富“保险+执行”合作内容。多层次深化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与县财保公司签订司法救助战略合作协议,司法救助金全部用于购买司法救助保险,扩大司法救助金总数,增加司法救助人数。2020年共救助“执行不能”案件困难申请执行人50人,落实救助资金近90万元。


 
责任编辑:开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