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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担正义 青春在奉献中闪光 ——记四川高院展播微电影《无声》原型唐云玲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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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16 16:20:08 打印 字号: | |

   

“巴山儿女多壮志,司法为民担正义”。在巴山小平原、毓秀水乡开江,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唐云玲1989年7月师范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考入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工作,唐云玲同志从书记员做起,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民一庭庭长、刑庭庭长。唐云玲同志从事审判工作长达22年之久,审判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多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2010年被达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大调解”先进个人,2011年、2014年被达州市中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5年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中共达州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评为“达州市政法系统十佳忠诚卫士”,2019年被四川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唐云玲同志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策理论。坚守党员本色,坚持秉公执法。注重围绕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将大局的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主动到辖区党委政府、人大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工作建议,积极为辖区企业服务、为“三农”服务、为百姓服务,以实际行动提升了辖区百姓满意度。

唐云玲同志办案二十余载,所承办的5000余件案件,无任何错案冤案和涉诉缠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5%以上。在工作中,唐云玲同志发挥女性耐心细腻、柔韧执着精神;在审判业务上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曾两次被省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主审案件庭审多次被达州市法院表彰为“优秀庭审”。在2012年至2019年6月,担任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期间,其庭内干警系清一色女性,但巾帼不让须眉,民一庭结案率多年来始终保持98%以上,调撤率75%以上,各项重点工作均走在全院前列,连续六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表彰为“大调解”先进集体,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9年7月,唐云玲同志服从组织安排交流,轮岗至刑事审判庭担任庭长,用柔弱肩膀毅然扛起打击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大旗,所负责的刑庭被评为2019年全县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在唐云玲同志带领下,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9件、审结212件,结案率96.8%,其中受理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3件,审结3件,结案率为100%。

唐云玲同志在工作中努力开拓创新,用心服务群众。她担任民一庭庭长其间,带领全庭干警在工作中以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通过QQ远程视频开庭、电子送达、开展巡回审理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和感激。在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的当时,率先运用QQ远程开庭和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办案方式,获得了参加庭审观摩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其办案经验在人民法院报、达州电视台、开江电视台先后予以宣传报道。2015年四川高院展播的“法治、法院、法官”微电影《无声》,正以唐云玲同志所承办案件为原型,由其本色出演,生动诠释了唐云玲同志“20余载扎根基层,用双脚丈量民情,用内心倾听民声,用真情排解民忧”的司法人生缩影。《无声》播出后,获得网民高度关注和好评,并获省高院优秀奖。

唐云玲同志出身于贫寒之家,但她守得住贫寒,耐得住寂寞。她常说:“法官生涯是有限的,但法官的名誉是无价的,做了法官,只要站得正、立得直,就没有什么可怕的;做了法官就必须对的起这份神圣职业,不要让它受到一点污损。”从业二十余载,唐云玲同志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凭着一腔柔情、满心热忱和十二分的坚韧,凭着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和司法为民的大爱情怀,从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从未收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控告、举报或其他不良反映。唐云玲同志始终以“司法为民、爱岗敬业”作为职业准则,以“刚正不阿、公正司法”作为职业操守,在平凡的法官岗位上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唐云玲同志用实际行动呈现了一位新时代法官的高尚情操。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