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法院拟对审判大楼进行升级改造,现对该项目公开选取监理服务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名称: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升级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二)地址:开江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最高限价:60000元。
二、投标的监理服务单位相关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监理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3个工作日),每日9: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603办公室(达州市开江县金山大道149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监理制度(提供承诺函和监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5:00前。
(二)递交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603办公室。
(三)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组织评审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2日09:30,开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达州市开江县开江网、开江发布、开江县人民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818-822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