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开江县人民法院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人民法院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国家行政机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四)为稳定辖区社会、经济秩序和谐发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内设行政庭、民一庭、刑庭、执行局、审监庭、立案庭、审管办、法警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总支等11个职能科室。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1523.34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20年增加收入279.95万元。
三、2021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523.3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328.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万元,项目支出 386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20年增加支出27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2.8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案件审判及案件执行等方面。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0.69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二)项目支出386万元,用于聘用书记员工资社保开支、干警加班值班补贴、2021年司法改革绩效奖金。
五、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191.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2021年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 5.82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0.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5.22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0.78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12295.76平方米,价值2609.98万元,车辆共计8辆,价值195.63万元。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有3个项目,共计资金386万元,绩效目标为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