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开江法院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护航田城”之“红色火焰”涉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司法满意度和公信力。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行干警和法警30余人次,车辆6辆,拘传被执行人4人,其中,5起案件执行完毕,3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现场一
四川某暖通有限公司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货款2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31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到院,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立即支付货款,案件顺利执结。
现场二
被执行人李某某与邓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后,迫于强制措施压力,主动将所欠货款交到申请人手中。
现场三
胡某某和田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田某某之子驾驶机动车致使申请人胡某某多处受伤,造成几处伤残等级,因其案发时未成年,法院判令赔偿款项由田某某承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田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其立即同意支付赔偿款,案件执行完毕。
现场四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车辆线索,执行干警开展多方调查,最终在达州市达川区某小区找到案涉车辆并现场达成以物抵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