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庭职责
1.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涉环境资源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2.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总结民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经验,指导人民法庭开展工作;
3.依法办理执行异议案件,以及其他与民事、未成年人审判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