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李光照等47名人民陪审员任职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公 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当地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无须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规定,经2019年4月30日开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任命的李光照等47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4年4月29日自动免除,不再履职(人民陪审员任期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职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李光照、于时友、王海林、谭娟、王丽、于明华、任芯锌、薛博文、邓博、蒋合琴、唐明芳、杨华、熊运权、朱明均、王清、刘志坚、谭天寿、吴淳益、周晓铭、贺林辉、李静、郑晓波、张雅莉、张秀安、旷章芳、陈茂建、金隆巨、童明富、陈浪生、曾祥菊、吴礼环、徐远雄、周平、刘小凤、唐兴素、邓寿宏、李云泽、李建军、李三珍、蒋才鸿、陈黎明、蒋序勤、谭金江、郁邦华、李德超、李克龙、文辉琼。
特此公告。
开江县人民法院 开江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