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法院廉政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经我院党组批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拟实施自行采购,需公开选取餐饮管理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江县人民法院廉政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开江县人民法院(开江县金山大道149号)
3.项目规模:开江县人民法院现有工作人员110余人,平均每餐用餐人员60—85人左右;厨师不少于1名,服务员不少于2名。
4.招标控制价:144000元/年(不含加班餐和接待餐劳务费),价低质优者优先,合同期限一年。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厨师须持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证书;
4.中标方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投标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30日
2.报名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605办公室(达州市开江县金山大道149号);
3.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段先生 18228627555,0818-8222848
4.磋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4日上午9时在开江县人民法院机关七楼会议室
5.需携带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厨师证);
④公司简介等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实力和诚信的相关资料和文件书面材料;
⑤报价函;
⑥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开江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