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自行采购健身器材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院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11:00,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小组人员对3家递交响应文件的公司现场综合评审,达州恒康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得分排名第一,成为开江县人民法院采购健身器材项目的拟中选单位。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纪检组、督察室反映(18781879966,0818-7272765)。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与达州恒康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本公告发布媒体:开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开江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8日